话说《欢乐颂2》安迪继承大豪宅要交税否?

作者:汪春燕
法宝引证码】 CLI.A.223958
【合作机构】 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
【主题分类】 税收与财富管理
【发布时间】 2017.07.28

【全文】

       近日,《欢乐颂2》的热播,让人无比羡慕了一把剧中的安迪,从天而降一个著名画家外公,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留下的遗嘱,将全部财产都交给了安迪继承,其中上海3套豪宅属于房产。职业病开始作祟,这3套豪宅继承时,安迪这要交多少税啊?如果这豪宅让草根笔者继承了,这税要交不起如何是好?真是杞人忧天呐!且来算算这笔账,看看相关规定,这遗产到手了还要不要交税?

  一、契税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这么说来,安迪虽是何云礼的亲外孙女,但却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根据上述规定第二款,何云礼立遗嘱将房产给予安迪的行为,属于赠与行为,契税还是需要缴纳的。自然对于广大的草根一族,只要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契税这项是免不掉的。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规定:一、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再看安迪取得3套豪宅的方式,是何云礼以遗嘱的方式交予安迪,安迪属于受遗赠人,系该通知上述条款中第三种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安迪妥妥的又省下了一笔个人所得税的支出。

  对于草根笔者来说,如果能受赠房产,个人所得税又是如何?根据上述《通知》第条:“除本通知第条规定情形以外,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笔者与何云礼先生非亲非故,既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亦未尽过任何赡养义务,更未收到任何遗嘱指示,如果万幸获赠房产,如果属于第一条中第三项的受遗赠人,那自然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上述均无法套用到草根笔者身上时,就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20%的个人所得税到底是多少呢?《通知》又说了,应纳税所得额为房地产赠与合同上标明的赠与房屋价值减除赠与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看来个人所得税的金额并不小,对于非亲非故的草根来讲,如果想交得起获赠豪宅的个人所得税,估计得先处置掉其中一小部分财产,才能缴得起这税……

  三、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三《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列举了共四十项免征增值税的项目,其中第三十六项为:“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家庭财产分割,包括下列情形:离婚财产分割;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显然,安迪以受遗赠人的身份无偿获赠的房产,又无需缴纳增值税了。

  而倘若豪宅遗赠给了草根笔者,那么根据前述通知第三十六项,该情形下,草根笔者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属于遗嘱继承人,而是受遗赠人,实则跟安迪是一样的,也不用缴纳增值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及附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等转移书据;印花税需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那何为产权转移书据?该概念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理解,虽该施行细则已失效,但其中该概念的解释仍有一定参考价值,其中第条规定:“条例第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再回头来看安迪就该受遗赠的房产是否还要交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附录《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已明确,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是立据人,而立据人显然不是安迪,而是何云礼,安迪这下连印花税都省了。当然作为普通草根笔者,如果获赠该笔房产,因不是立据人,自然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也无需承担该税项。不过转念想想,立据人都已经死亡了,这印花税实践操作中势必是需要从立据人的遗产中扣除了,归根到底,还是需要交的,那么一般肯定还是由继承人、受赠人来缴纳了。

  果然,对于无偿获赠豪宅这种事,身份很重要,是不是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决定了你是否要额外承担更多的税负,羡慕之余,回到正轨,天上掉豪宅这种事毕竟是草根笔者千万年都遇不到的,努力工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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