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基层青年律师发展的渴望——青训营归来之思考

李青松
来源:中国律师网
发表时间:2017-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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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李青松,全国律协青训营六期学员  

       习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讲到依法治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来的法律服务业会有更大的舞台、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律师,我对律师行业的未来充满希望、充满信心,为我们成长在这个新时代、贡献于这个新代,而感到无比自豪,我将以昂扬的斗志奋发有为,为促律师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于2017年9月1日至7日参加了第六期全国律协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通过全国律协的精心安排,我和来自五湖四海的同学们一起,学到了知识,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增进了友谊,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看清了自己的短板与不足,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前进的方向、使命、担当。在青训营课堂上,我们思考了在新的时代作为律师特别是青年律师应当有什么样的信仰和精神追求,做一个合格律师应当具备什么样的素养和新要求。回到工作岗位之后,现实的工作环境加之新时代新气象,又引发了我对于律所发展的更多的思考和期望——新形势下,经济发达地区的律所、律师与需要帮扶的律所、律师之间应如何谱写行业发展的明天? 
       一是找准问题。七天的学习训练,让我充分认识到律协管理与服务、律师修德与精业的重要性,体会到健康与幸福的人生价值,感受到团结与友谊的真谛,懂得律师应具有的格局和家国情怀,看到了欠发达地区基层青年律师的差距与困境。
       在青训营的开展和类似的培训上不难看出,全国律协已清晰地看到了我国当前律师行业发展存在的法律服务需求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综合性律所的大规模扩张给当地律所、律师发展带来的影响,欠发达区域律所、律师的发展需要、业务需求,欠发达区域地区法律服务人才匮乏等问题值得深思。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一方面欠发达地区律师人员匮乏凸显,另一方面坚守基层的有志青年律师,却不得不成为“万金油”的全科律师,无法坚持专业化道路。这一两难矛盾,严重制约着当地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使得当地法律需求形成舍近求远的恶性趋势,浪费法律服务成本和人才资源,让基层青年律师边缘化,让基层律所走向“沙漠化”。与此同时,已有一定成就的律所或律师因相互之间的竞争,却在不断扩张“势力范围”占领法律服务市场,导致区域基层青年律师发展与服务两极分化的恶性怪圈。
      欠发达地区群体事件的法律服务、信访接待法律服务、权力机关等执法单位的法律服务,中小企业的法律服务,“一村一律师”等一系列法律事务日益增加,基层律师显然无法满足这种区域的法律服务需求,大中城市的律师又因专业、地域、路途等各种原因无法弥补这一空隙,造成区域律师法律服务及服务水平严重失衡的局面。大案要案的法律服务基本是从外地找,基层律师接触不到大要案,而小案件又无足够的律师来接手。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欠发达地区的群众得不到充足阳光的法律沐浴,全面有效的法律服务还尚未实现。
       司法部虽已经部署安排“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填充,暂缓解了无律师区域法律服务的困乏,但要解决根本问题并不容易。在新时代下要解决这一难题,律协、优秀律所和优秀律师应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各自的积极作用,成为解决律师队伍发展与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的主要力量。
       二是深度联合。新时代背景下,要解决法律服务需求与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解决欠发达区域律所、律师的发展需要、业务需求,欠发达区域地区法律服务人才匮乏等问题,建议形成由司法行政部门支持,律协主导并建立和制定起全方位、多层次的帮扶方法、监督和联协机制,对欠发达地区的“贫困”律所、扎根基层的青年律师与无律师区域进行“精准帮扶”,倡导和鼓励优秀律所、优秀律师对需要帮扶的基层律所进行律所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指导,对扎根基层的青年律师点对点进行专业技术帮扶和业务交流,并形成常态化,形成有效机制。既可激励有责任感的律所或律师主动践行社会责任,也让坚守在基层的青年律师搭上专业化、规范化前进时代的“列车”,引领基层区域律师全面发展,最终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新目标。
       三是优势互补。随着我国律师行业的迅速发展,市场对品牌化、规模化律所的需求越来越大。基于现实发展战略的需要,律所之间更要优势互补地合作,进一步提升竞争力、综合服务能力以及抗风险能力,共同将做大做强。为实现这一目标,要改变律师以往的思路和格局,要有开阔的大视野,以理性的创新思维,顺势应变,与时俱进。在新时代里,分享是强者足够自信的标志,要实现这一目标,应当勇于分享,敢于分享,充分利用互联网+,对需要帮扶的律所、律师通过律协搭建的平台进行分享指导。有的律师认为自己花了很长时间总结出来的经验、成果为什么要跟别人分享?这就需要我们以创新的思维格局和逆向的思维来面对和解决这一问题。乐人之乐,人亦乐其乐。要本着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将资源共享给帮扶对象——默默守在基层的律所或律师,他们也将会回馈最优质的“原始素材”,因此,我们应携手共进,优势互补,从而达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循环。
我认为,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律师更应坚定法治信仰,焕发新的思想格局,创新共同发展的模式,顺应时代发展,砥砺前行,携手塑造行业发展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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