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模式与风险识别


发表时间:2017-12-15
作者: 张裕亮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经济非常有效的节能模式,目前该商业模式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得到了长
足的发展。EMC引入我国的十几年来,国内合同能源管理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数项目试点到井喷式发
展的重大跨越,相关领域的投融资服务也日渐活跃。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ESCo)通过与用能单位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改造项目并通过此项目帮助客户实现节能目标的一种商业模式。节能服务公司从用能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并取得收益,双方均能从EMC模式中得到经济效益。

二、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在提供节能服务时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模式。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ESCo与用能单位共同确认节能效率后,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项目合同期后,节能改造设备将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使用,用能单位享有以后产生的所有节能效益。

(2)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ESCo按照双方约定的能源和管理费用承包用能单位的能源消耗和日常维护工作。项目合同期后,节能改造设备也将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使用,用能单位享有以后产生的所有节能效益。

(3)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ESCo向用能单位承诺一定比例的节能量,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ESCo自己承担,超出的部分由双方共享,直至ESCo收回全部投资成本后合同结束。项目合同期后,节能改造设备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使用,用能单位享有以后产生的所有节能效益。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用能单位委托ESCo进行能源规划和节能方案设计,ESCo不仅提供节能改造服务,更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在节能设备运行期间,ESCo通过能源管理获取一定收益,用能单位则节省能耗降低部分的成本和费用。

据统计,目前节能效益分享模式仍然是主流模式,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90%以上。

三、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投融资与运作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是一个复杂系统,作为节能服务公司所面临的各类风险不可视而不见。总体来说,EMC项目投融资与运作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点包括:政策风险、市场风险、金融机构风险、阶段性风险、节能服务公司风险、用能单位风险、合同风险等。

政策风险

虽然国家就促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以完善会计处理制度,改善金融服务,但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的不够健全与不断变化仍然是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市场化进程中最主要的风险隐患。例如:缺乏行业准入标准、缺乏节能效益的权威评价标准、缺乏相配套的能耗检测制度等。

市场风险

能源市场价格的变动会影响客户对节能服务效果的评价,能源价格的跌落会使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回收成本升高,导致节能服务公司出现资金链断裂甚至破产等情况。特别是在全球能源一体化的大背景下,能源市场价格的变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ESCo的利润率,需时刻关注价格风险。

目前,虽然国内EMC项目所采用的技术和设备已经日臻成熟,但EMC项目的设备却更多依赖进口,故节能设备成本的不确定性会引发EMC项目的设备风险。

市场的发达程度风险主要表现在行业内各方如用能单位、金融机构等对EMC项目的认识程度以及对相关信息获取的局限性。合同能源管理由于自身的专业性,许多用能单位和金融机构对其仍处于摸索阶段,信息获取的不对称将导致EMC项目的实施存在着交易成本及信息收集成本增加的风险。

此外还需要关注的有市场需求风险、市场竞争风险以及通货膨胀风险等。

金融机构风险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离不开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筹措。我国EMC项目实施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资金支持或担保、全球环境基金和世界银行贷款担保等。ESCo在进行贷款或获取担保时,金融机构会根据金融市场上汇率、利率的变动而相应地变动,相应的风险必然会影响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成本,此外金融机构对节能行业政策的变化也会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一定的影响。

阶段性风险

不同阶段融资主体所面临的风险并不相同,项目实施预开发阶段风险主要表现在节能服务公司对用能单位用能的状况诊断、节能量的计算、节能项目的设计以及与用能单位签订EMC的合同等的风险。进入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后合同结束前的建设开发阶段,则主要表现在项目的政策风险、节能设施风险、节能技术风险、合同违约风险等。合同期满项目交给用能单位进入生产经营阶段,则更多地表现为项目的运营能力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节能服务公司风险

技术风险主要体现在ESCo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节能技术的可行性、可靠性和成熟度所造成的风险。目前我国节能服务公司为保证项目成功实施的可靠性,通常采用技术成熟度较高的节能技术。

项目投资回收期风险主要表现在ESCo与用能单位事先约定的投资回收期限的长短。对于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投资回收期限越长,面临的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可能性越大,承担的风险相对来说也就更大。

从国际合同能源管理市场来看,合同期限的制定通常在3-10年左右,国内ESCo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由于受到企业规模与资金数量的限制以及承担风险能力较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合同期限大多在2-3年左右,以避免资金被长期占用所造成的各种可能风险。通常来说,合同期限越长,节能服务公司所承担的合同期限风险越大,反之亦反。

由于国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缺乏科学、权威的节能效益行业标准或不同地区行业标准的差异化,往往会形成项目节能收益预测与实际产生的节能收益之间的差别,从而导致项目节能计量与收益风险的产生。随着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不断发展,国家也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或标准化指标、方法,使得ESCo与用能客户在节能合同签订前就能够按照一定的权威判断标准与节能量检测原则对节能量计算进行确认,从而避免此类风险的发生。

用能单位风险

ESCo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中投入了节能设备、技术、人员等各项费用,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这些费用和风险应当在签订的节能合同中通过节能收益分享的方式得到补偿,如果某些信用度较低的用能单位不能够遵守EMC合同的约定,延迟支付节能收益,或在EMC合同期限内,为减少与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收益分享而利用各种方法虚报或隐瞒EMC项目的节能收益等,都将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运作产生极大的风险。

用能单位违约风险主要体现在用能单位拒绝按照节能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的可能性;不支付应该属于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收益的可能性;违约与其它提供更加优惠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合作的可能性;由于违法或其它重大问题导致停止营业而造成违约的可能性等。

用能单位经营风险、用能单位施工风险主要表现在用能单位自身生产经营能力强弱的风险以及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中用能客户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便利和积极配合能力的风险,这都会对项目预算完成情况以及节能项目的完成进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合同风险

合同风险主要体现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借款合同风险、项目融资合同风险、合同能源管理合同风险、技术合同风险、租赁合同风险等。尽管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通常面临政策市场金融机构用能单位、节能服务公司、阶段性等诸多方面风险的影响,但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融资中,各种合同能否正常执行对项目顺利实施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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