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诚律师 | 律师如何形成个人品牌形象

法宝引证码】 CLI.A.225390
【合作机构】 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中文关键词】 律师;个人品牌形象


【摘要】 律师是法律产品的提供者,良好的个人气质,能够向客户传递一种信任信号。同时,律师必须强化自身能力,培养对真问题、真难题的思辨精神。如此,才能够塑造优质的个人品牌形象。

【发布时间】 2018.01.29


【全文】


       何为律师的“气”与“智”?

  对律师来说,最重要的两个方面莫过于“气”与“智”。

  所谓之“气”,便是作为律师的态度,需要有严谨、诚信的精神。当下法律领域内知识更新之快,尤其是金融领域中(证券、信托、互联网金融),律师往往面对最新的且最疑难的问题。律师应该有一种真正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在充分学习之后再回应当事人的问题,而非夸夸其谈。

  所谓之“智”,便是作为律师的思想,需要有思考、辩证的态度。律师对案件的思考必须有理有据,以对法律全面的掌控和充分的理论研究,来维护当事人利益。

  “气”——形象与品质

  律师严谨、诚信的精神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体现。

  1、律师是法律产品的提供者。律师在日常执业过程中,应注意自身的形象和礼仪。律师代表律所的形象,也是律所的战略发展问题。形象和品牌是律所最重要的无形资产,也是律师事业成功的重要保障。良好的律师和律所形象能够向客户传递一种信任,同时也可以展示律师个人能力和素养。气质清秀、态度干练、谈吐清晰、态度真诚,必然能够达到事半功倍之效果。

  心理学上有谓之“晕轮效应”,由美国心理学家凯利最早(H. Kelly)提出,即,指当认知者对一个人的某种特征形成好或坏的印象后,他还倾向于据此推论该人其他方面的特征。在与客户交往过程中,第一印象尤为重要。律师着装能否给客户传递一种信任、能否通过外表向别人展示你的能力?当事人都希望自己的律师是有品位的,着装随意很可能难以得到当事人认可。

  当事人求助于律师,不单纯是要获得案件问题解决,同时也需要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慰济。绝大部分当事人在与律师交流后,便会形成初步印象和是否称职的判断。古人云:“大智若愚、大巧若拙、大音希声。”经验丰富的律师并非滔滔不绝,而是切中要害。因此律师在提供法律产品的过程中必须注意自身形象。

  2、律师是法律产品的生产者。当事人购买了哪些法律服务产品,究竟价值几何?这或许是所有前来咨询问题当事人共同之困惑,也是律师收费定价的难点。缺乏清晰的定价依据,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一种律师“漫天要价”的错误认识,也有损律师和律所形象。因此,通过将法律服务产品化,不仅能够实现法律服务内容的量化报价,还可以通过设计流程化的管理模式,控制律师预期服务质量。此外,在案件代理活动全部结束后,律所还可以通过客户反馈以跟进评估律师服务质量。精品律所通常需要使用的法律产品有两类:其一,法律服务文书模板;其二,大数据产品报告。

  (1)法律服务文书模板。法律文书模板主要包括诉讼文书、律所回函、往来文书以及办案流程的模板化。作为律所相对成熟的法律产品,上述内容是律师团队内部的知识体系化管理和流程规范化管理,强调的是模板化和流程化。根据团队内部成员的特长,分配不同的案件检索、沟通协调以及案件分析等职责,进而形成流程化的生产模式,确保产出“产品”质量的统一化和规范化。

  (2)大数据产品报告。大数据报告之于树立律所品牌形象意义重大。首先,大数据报告反映了律所对于某类案件审判总体情况的掌握。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律师行业,大数据报告日益成为律师在最短时间内向客户展示其在某一领域内专业性的首选工具。其次,大数据报告也可以作为律师评估案件胜诉概率,确定收费标准的重要参考。

  综上所述,所谓之“气”乃是律师的形象与品质。形象作为律师给当事人外在的第一印象,能够迅速获得当事人初步信任。而品质则是律师对待当事人咨询严谨、认真的态度。规范的法律产品和大数据报告,能够进一步展现出律师的专业素养,从而赢取当事人的信赖。

  “智”——专业与思想

  律师逻辑、辩证的思维主要从如下两个方面体现。

  1、律师是疑难案件的解读者。律师应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在执业各个环节都应贯穿为当事人负责的精神。故,律师在解读案件时,必须有明确的逻辑思路和体系性思维。

  首先,立场明确,逐一展开。这是律师在思考、思辨问题时,最重要的出发点,也是一切论述的逻辑起点。面对复杂法律问题时,必须以基本的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则为基础,切忌被情感、舆论等非法律或案件本身因素所影响。

  其次,一剑封喉,切中要害。任何案件的输赢与否,往往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关键的辩点,从纷杂案件事实和证据中,提炼出最为重要争议点,乃是继续展开分析的基础。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参考法律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方法)、既有判例、法学理论、学者观点以及大数据结论,来支撑辩点。

  最后,言简意赅,胜点明确。与当事人的交流应做到纲举目张,用简单且通俗的表达,在最短时间内将问题与分析结论告知对方,使当事人对律师的分析产生共鸣。之后,再进一步就每个细节逐一阐述,切忌使用过多的法律专业术语与当事人进行交流。

  2、律师是司法实践的推动者。以往对律师定位忽略了其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应有作用,进而形成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等的对立。律师和公检法机关不是对立的,而是和公检法机关一起,共同构成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

  律师必须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培养对真问题、真难题的思辨精神。现代社会,律师与法官等其他法律人一起,实际操作着法律机器,保障着社会机制的有效运作,掌握共同的法律技巧,分享相同的法治理念和实践经验。面对同样问题时,多方位、全方面的思考,更有利于问题和矛盾的化解。故,律师作为法律共同体成员,应肩负起法律人的社会责任、肩负起法律人对法治推动的历史使命,认真思考案件症结所在,辩证对待法律制度漏洞,积极推动立法规则的修改和完善。

  最后,让我再回顾江平老师的寄语:“在历史赋予我们使命的今天,我们能不能够对得起社会赋予我们的使命和责任,在我们的民主与法制建设上,我们律师看到了什么样的责任,我们自己做人是不是做得好,以这个论我们的英雄。”[1]

【注释】 [1]江平教授:做人与做律师!https://mp.weixin.qq.com/s/8HQe9JDinv9aG17g9MHoq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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