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百度等侵犯隐私 须用好公益诉讼利剑

张梦娇

 


 
 
 
 
  其实,关于APP权限限制问题,相关部门早有规定。2015年7月1日实施的《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APP)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明确,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不得调用与所提供服务无关的终端功能。2017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更是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还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与网络安全法同一天开始施行的,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根据司法解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将入罪。
 
 
 
 
 
  值得称赞的是,在此次百度涉嫌“监听”事件中,江苏省消保委“状告百度”这一行为意义重大。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消费者协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有广东消协起诉共享单车退押金,后有这次APP信息侵权公益诉讼立案,公益诉讼逐渐从幕后走向了台前。此类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仅是要让相关企业平台停止相关违法侵权行为,更是促进手机APP行业高度重视和自觉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运用公益诉讼这一利器,防止手机应用程序侵害个人信息安全,为更多消费者提供了有力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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