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政府工作报告看企业2018年环保合规工作重点

吴青 乐清月
发表时间:2018-03-07
作者:吴青 乐清月

       2018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对过去五年政府工作的全方位、开创性成就进行了回顾。关于生态环保工作,报告提到五年来,我国政府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前所未有的决心和力度着力治理环境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环境状况逐步好转。同时,报告也提到,群众对空气质量、环境卫生等方面还有不少不满意的地方。

       报告在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政策取向中,特别要求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以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纳入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在对2018年政府工作提出的工作建议中,提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要围绕完成年度攻坚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强化政策保障,把各项工作做实做好”,“推动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报告要求在巩固2017年蓝天保卫战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环境执法,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健全生态文明体制,以更有效的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这些对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彰显了我国政府对“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的坚定决心。可以预见,2018年,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会持续完善,环境监管会持续强化,环境执法也会更加严格。

       对于企业来说,从不断改善环保合规管理,有效防范环境法律风险的角度,需要根据政府2018年对生态环保工作的政策趋向及提出的工作要求来审视环保合规管理工作,并确定2018年环保合规的管理重点。

       降低主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要下降3%,重点地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继续下降。推动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提高污染排放标准,实行限期达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要下降2%。”

       对于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以及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的企业,今年需要进一步加大环境管理,提升污染排放控制技术,更新改造污染防治设备,以确保可以有效的降低大气、水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对于钢铁等行业,今年则需要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以满足更高排放标准的调整。由于重点地区细颗粒物浓度要继续下降,因此处于这些地区的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等也必须持续下降。

       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要求,除了直接影响企业污染防治合规管理外,也对企业的投资、并购、改建、扩建具有影响。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制定[1],以及重点区域细颗粒物的排放达标情况,企业在相关区域的投资、并购、扩产的行为也需纳入环保合规管理,进行环境风险的调查、评估与分析,以防范环境法律风险。

       调查评估企业土壤污染情况和固体废物管理情况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8年将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也是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内容[2]。这两部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将推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也将对相关的污染责任认定、治理责任等作出规定。

       为此,企业有必要前瞻性的根据正在制定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即将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重点内容,对企业所处场地的土壤污染情况以及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管理情况进行调查评估,找出潜在的风险隐患并并及时作出补救和完善。

       全面评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风险隐患

       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是政府工作报告中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到2020年,力争在全国范围内初步构建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于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发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件,或发生其他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后果的情形。其要求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做到“应赔尽赔”。并且,赔偿义务人因同一生态环境损害行为可能同时承担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这一制度的建立将会直接提高企业污染环境的经济成本,显著增加企业的环境法律风险。

       对此,企业或在国家和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中划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进行投资开发的项目主体,需重新审视并评估大气、水、危废等方面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密切关注当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对相关应急预案等作出更新和完善。

       除以上外,2018年企业环保合规管理还需做好环境保护税的申报工作以及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对于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发建设填海项目的企业、位于长江经济带的企业、需在2018年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企业以及污水处理企业来说,2018年的环境管理将会面临新的压力和挑战,更需作出重要的战略部署。

       1、参见“我国将制定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作战计划”,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02/03/c_129805031.htm

       2、信息源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发布会,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8lh/zb/20180304a/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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