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越来越突出,各国都根据本国国情,结合其他法律制度制定了水污染公益诉讼的制度。
政府机关不仅要肩负起自身举证的责任,更要督促企业、引导个人把举证责任发挥到实处,做出最具可行性的决定,司法机关更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保证现有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能够合理运行。
首先在取证过程中搞好证据的收集与处理,对相关负责人就要该调查的调查,该处理的处理,被处理的不只是污染企业和供水公司,还应该有人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对于责任追究从严。
最后,本文通过案例分析发现,水污染公益诉讼制度尚存在一些问题,完善共识引导和法律制度的构建,对企业和个人作出有效规范,才能还人类一片青山绿水,有效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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