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律师与当事人的沟通之道(柳波)

     简介:

从沟通的定义、意义、目的、原则、方式、时空、分类着手,提出沟通之道因人而异、是经验教训的总结,不可能放之四海而皆准,它是个人综合能力的综合运用。此处的当事人包括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家属,即委托协议的委托人。辩护律师与前者在审判前的沟通,主要是通过会见完成,在庭审中沟通主要是通过庭审中的发问、举证、质证、辩论等方式完成,会见和庭审沟通同等重要;辩护律师与刑事案件家属(委托协议的当事人)的沟通之道,有五大注意事项:联系人员明确、不做承诺、取得信任良好互动、注意细节、不合法的要求当拒则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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