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权的体系建构

     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陈璇教授首先从权利空间分配的视角下,自损型紧急权和反击型紧急权得以建立;其次,在归责原理的指导下,应当对反击型紧急权作进一步的层次划分,使“强答责侵害”对应于正当防卫,令“弱答责侵害”对应于防御性紧急避险;最后,通过引入社会团结原则,建立起以攻击性紧急避险与公民扭送权为代表的转嫁型紧急权。

运营单位:北大法宝学堂 客服电话:010-82668266-808 客服手机:15801349397(微信同号)

版权所有 :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本网课程中老师的观点,仅代表其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