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座综述 | 全国青年刑诉学者在线系列讲座第二讲顺利举行

2022年5月11日晚,由教育部刑事诉讼法课程虚拟教研室、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办,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西南政法大学刑事检察研究中心、北大法宝学堂协办的全国青年刑诉学者线上系列公开课第二次讲座成功举办。本次线上讲座围绕“法庭质证程序原理”这一主题展开,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孙远教授主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院长、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公安部津贴专家李玉华教授主持本次讲座。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兰荣杰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郑曦教授以及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主任邱祖芳律师担任与谈嘉宾。
 
 
主讲环节:孙远教授
 
孙远教授深入讨论了质证权的实质内涵、具体的适用范围、行使方式,以及有效质证的最低要求,并依据上述理论分析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同时,孙远教授通过介绍近年来世界各国质证规则的发展趋势,分析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质证权保障的不足,并探索符合我国现实需求的制度改革方案。
 
孙远教授认为,质证权问题是实现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核心问题,而普通审判程序则是实现此种权利的直接场域。理想情况下,只有在普通审判程序处于较高法治化水平时,对审判程序进行简化才不至于损害被告人的质证权。当审判程序简化已经成为一种趋势时,围绕法庭质证程序进行反思也是必要的。
 
孙远教授从一则案例引入,强调法庭质证需满足两个要求,一是直接审理,二是有效质证的最低标准,即质证当面进行(面对面)、允许当事人对不利证据全方位质证(全方位)、必须给予被告人质证的机会(机会)且这种机会至少一次(至少一次)。前者针对的是定罪量刑的实体事实,后者则更强调对被告人不利的实体事实。基于此,孙远教授进一步剖析法院针对证人出庭行使的判断权。其主张,当被告人对证人证言的可靠性提出质疑,且该证人证言对本案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时,那么法院就应当给予被告人至少一次的质证权,即应当允许证人出庭作证。
 
孙远教授指出,面对犯罪严重复杂,数量激增,证据数量繁多的现实,如果在任一案件中都贯彻有效质证的最低要求显然是天方夜谭,因此,两大法系形成了两种质证权保障的新趋势。一是繁简分流,以美国辩诉交易最为典型;二是侦查重塑,基于欧洲人权法院标杆判例形成的“参与式侦查”模式。后者核心理念为质证权并不局限于法庭上行使,也可以在侦查阶段等允许被告人对证据质证,既能缓解审判压力,也能满足最低标准的有效质证。孙教授主张,在法治化有待提高、不过分削弱法庭功能的情况下,这种开放式的侦查模式值得我们学习。
 
 
 
与谈环节:兰荣杰教授
 
兰荣杰教授对孙远教授的论证提出三个商榷。一是针对案例本身的商榷。一方面,可以通过客观行为推定主观明知,另一方面对同一性认定如指纹、DNA等的鉴定报告,以上两方面都可以确认被告人是否明知自己持有毒品。二是对证人出庭必要性的商榷。侦查手段科技化促使了客观证据主导侦查以及对主观证据的判断越来越依赖客观手段,可能一定程度上削弱证人出庭作证。三是质证程序功能的商榷。质证程序的实质功能为审查证据的证据能力与证明力,其形式功能在于通过面对面对质塑造法官心证,此种形式功能也应当需要强调。
 
 
 
与谈环节:郑曦教授
 
郑曦教授肯定了孙远教授的基本观点——质证是审判的核心要义,其也担忧在传统“重实体轻程序”的思维影响未得到根本纠正时,缺乏有效质证的简化审理可能进一步冲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改革实效。另外,郑曦教授也指出新司法技术的运用可能会影响被告人质证权的行使。一是算法带来的是控辨双方信息获取与分析能力差距扩大;二是人工智能的介入使控辩审三方结构受到挑战;三是法院的智能入罪系统使得质证权行使更为困难。针对以上问题,郑曦教授提出有限公开算法、提升辩方质证能力以及人工智能必要的数据公开等来化解人工智能带来的质证危机。
 
 
与谈环节:邱祖芳律师
 
北京尚权(厦门)律师事务所邱祖芳主任认为,2014年“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所强调的“庭审实质化”,其核心为证据裁判和直接言词。言词证据天然具有主观不可靠的弱点,只有让证人在法庭上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才有发现“真相”的可能。但目前,申请新的证人出庭作证在程序上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法院认为的“必要性”成了唯一条件。另外,邱祖芳主任指出,异地分案审理天然地具有无法有效质证的弊端,大量的共同犯罪案件多地审理,先后分批判决,如何进行有效质证,如何申请证人出庭等问题在法律层面并未得到解答。
 
 
 
主持与总结环节:李玉华教授
 
在讲座中,李玉华教授对主讲人和与谈嘉宾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点评。李教授强调,这一系列讲座乃是一场场公开课。孙远老师精心准备,虽然题目选取的是已在学界讨论多年的话题,但能够凸显其教学能力高超,讲授入微,受益良多。李玉华教授认为,授课应当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术问题应当同中国实践相结合,在这一方面,主讲人与与谈嘉宾皆做到了深入思考与理论升华。最后,李玉华教授希望各位青年学者依托虚拟教研室平台进行传道受业解惑,进行学术切磋,也希望广大学子借助平台有所收获,共同推动中国法治进步。

来源:法宝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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